工作是双向的,在得到offer的时候,务必要查清楚公司的情况,否则入职后发现公司有问题,那个时候就非常被动了, 下面白豆芽就和大家分享就职参加工作之前必须先知道公司的哪些基本信息。
1、这家公司是否具备用工资格?
劳动者可通过仔细阅读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和到工商局网站查询的方式来判断用人单位的真实性。
如果用人单位本身正处于注册的过程中,建议劳动者慎重考虑入职事宜。劳动者只有与国家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从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完整或明确告知员工,员工可主动向用人单位询问。这些内容都将关系到员工在未来工作中的切身利益。员工对上述内容的了解应以用人单位的明确告知为准,切不可自行揣摩或猜测。
3、用人单位的背景
关注用人单位的行业背景与口碑员工可通过网络搜索查询、找熟悉该行业的朋友了解等途径去认识自己将要加入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团队。
同时,在面试时,也可以通过对用人单位环境的观察,对员工举止的观察,以及向该用人单位的员工了解实际情况等了解其行业背景与口碑;如果用人单位的产品为民用产品,还可直接到卖场了解。
4、合同期限是多久?试用期是多久?
这是一个重点问题了,很多单位的试用期与合同期都是违反法律上的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属于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若单位存在违反的情形,可以要求单位补偿。
5、工作内容是什么?
和单位了解清楚工作内容后,可以防止单位随意进行调岗,加大工作强度或者降职降薪等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同意变更其岗位的,合同继续有效,且不涉及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岗的,调岗应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工资待遇等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对劳动者无其他实质性不利条件,那么此时企业拥有一定的调岗权。
6、试用期是否购买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在试用期内单位也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保,如若单位不购买社保的,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偿。
7、找准自己的定位
员工在面试时就应了解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务与业务发展状况和发展方向,从而对自己在用人单位中的定位与发展有一个大致的判断。
在面试后入职前,更应该结合该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自己的工作能力来规划自己在未来工作中的努力方向。
以上几点情形是通常入职者在入职时应该了解清楚的,这样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才能明确哪些是属于违反约定的内容并及时与单位协商,若单位不同意更改的,劳动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好了关于就职参加工作之前必须先知道公司的哪些基本信息就和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